美学札记之喜:为什么会有令人发笑的东西?


这里是指令人发笑的东西。喜得可笑不同于美的愉悦。喜得笑是指主体与客体在性质上不平等的结果。主体明显地觉得对象对于自己,是自己笑的对象。美事 与人同一的东西,悲是与人敌对的,比人强大的东西,喜则是比人低级卑下的东西。从本质上讲,喜事被历史时间否定的东西,他偏离或低于正常的历史尺度,偏离 于当下的正常尺度。喜之所以成为审美对象,一个主要原因是喜得对象总有一个正常的假像。这个假 设吧其非正常的被指掩盖起来,在现象上就表现为用正常来掩盖自己的偏离。因其偏离和低于历史尺度和正常尺度,人不可能用严肃认真的态度去对待,因其总是冒 充正常,总是想在已失去存在根据的条件下,还要存在下去,人又不得不严肃热真对待他,一旦严肃忍着的对待,就会猛然发现他不值得严肃对待,于是就产生了 笑。

西方美学对喜得研究从古希腊以来,著作甚多,归纳起来主要是两方面,一是从喜得对象的客观性质本身进行,二是联系主体对客体的反映进行。自客体方 面,亚里士多德说”喜剧是对比较坏的人的模仿,然而坏不是指恶而言,而是指丑而言的。丑而无害,就是滑稽,就是喜得对象。 研究生命哲学的柏格森认为喜得对象是在于机械性和僵硬性。另外一个学者认为喜源于客体的乖讹,即一种不伦不类的组合。

何以偏离和对于正常尺度就是喜而不是悲或者其他呢?在着重研究联系主体的一方,霍布斯贝恩提出鄙夷和有越说:主体意识到对象的底下和荒唐而鄙夷,与 此同时感到了自己的优越,于是产生笑。 康德等人主张乖讹说:笑是某种正常的期待突然落空而产生的。这两种理论并不矛盾。都是意识到对象的底下和自己的优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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